近日,如东县一家生猪养殖场因违规从事水产品养殖活动,被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处以20000元罚款。据了解,该养殖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,擅自利用养殖场的闲置区域进行水产品养殖,违反了《如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中关于养殖场经营范围的规定。
执法人员检查发现,该养殖场在未配备相应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,直接将养殖废水排入附近水体,导致水质受到污染,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。根据相关法规,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养殖行为,限期整改,并处以20000元罚款。
此次处罚不仅提醒了养殖户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,也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养殖业规范管理的重视。环保部门表示,将继续加强对养殖场的日常监管,确保养殖活动符合环保要求,保护当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。同时,呼吁广大养殖从业者引以为戒,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。